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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東區98大樓失火 店長卻要求「不准逃」員工要先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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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喵亦翔
時間:
2017-12-17 11:42 PM
標題:
東區98大樓失火 店長卻要求「不准逃」員工要先打卡
【新聞主題】:東區98大樓失火 店長卻要求「不准逃」員工要先打卡
【新聞出處】:LINE TODAY ۞行動新聞
【發布日期】:2017年12月17日
【文章內容】:文-NOWnews 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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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東區知名的「Bistro98」大樓在13日晚間驚傳火警,據了解為11樓餐廳的排油煙管起火,台北市消防局獲報立即派員前往救援,不到半小時即撲滅火勢,無人傷亡。但傳出在發生火警當下,卻有餐廳店長不讓員工馬上放下工作,迅速緊急逃生,反而還要求繼續留下來收拾東西及打卡,直到警消人員發現他們,才得以撤離。
據《東森新聞》報導指出,當火災警報器一響起時,所有用餐民眾都迅速往外疏散,但有9樓餐廳的現職員工出面指控,發生火警當下卻「走不了!」
該名員工詳述事發當生的情況,表示大家都在緊急逃生,餐廳店長卻要求員工必須留下來收拾,還要幫大家打下班卡,是一直到消防人員發現他們,才將人強制撤離。該員工還表示:「老闆第一句話是問說客人買單了沒?(而)不是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叫我們繼續收東西,真的什麼(萬一)吸濃煙吸太多還是怎麼樣,他要怎麼負責?」
針對餐廳失火,卻被要求留下來收拾和打卡,無法馬上緊急逃生一事,該員工憤怒地表示:「沒有一個老闆會叫員工繼續收東西,真的太離譜!」
據了解,當晚台北市消防局在9時7分接獲報案,即立即出動前往救災,經全力搶救後,於9時31分撲滅火勢。但在9時29分的時候,警消人員卻在9樓發現還有民眾在樓上。換言之,員工明明可以先逃生,卻幾乎全程都待在樓上。
針對這些指控,該餐廳店長坦承有要大家先不要走,但不可能不重視火警,「並沒有禁止任何員工不能離開,我只是覺得危險不知道在哪裡,我只是說『還不要、還沒有』,還沒有到緊急逃生那個地步。」並強調如果因此判斷錯誤,後果恐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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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
這次沒有事情下次呢?有些事情出問題是損失,有些事情出問題是出人命,人命是小事情嗎?關乎性命問題真的沒得講換成我在當場我肯定先走在說或許看在交情危險可以互相幫忙但絕不包含在火災當時要求客人買單才能走跟必須打下班卡後才能走,火燒身的時候你來講這兩條試試看?
我覺得有趣的是老闆開口問客人徹逃火災是否有先買單,然後這群員工被要求先別走先收拾東西,後打卡下班才能離開難道都不覺得奇怪?真是太有趣了我覺得之後可以考慮換工作了這份工作或許福利跟薪資很好但絕對沒有生命保障...
作者:
林大利
時間:
2017-12-18 03:02 AM
這個店長部指揮逃難還搞打卡.有病嗎?
作者:
chen.8115c
時間:
2017-12-18 10:04 AM
老闆的心態竟然是保住生財工具 而非是人命太離譜了
作者:
albert821222
時間:
2017-12-18 03:07 PM
媽的這種店長根本就是勢利小人。
作者:
kyoco
時間:
2017-12-18 08:26 PM
這個太扯了吧
簡直是草菅人命
感覺天龍國來的吧
作者:
daivan731
時間:
2017-12-18 09:22 PM
竟然是錢財擺第一
這樣的老闆真糟糕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7-12-19 11:58 AM
噗 真的是太誇張了 還好沒出事 如果 因此出事 你也沒辦法負責的
作者:
혜영
時間:
2017-12-19 12:21 PM
誇張@@
火災可能本來很小
但下一秒就擴大
還沒到逃生的地步這種想法真的很有事
作者:
zogol
時間:
2017-12-19 05:02 PM
當然要打卡啦,不然薪水怎麼算。
作者:
bygg0607
時間:
2017-12-19 07:15 PM
這就是要錢不要命 而且是員工的命
作者:
hsiang_lin
時間:
2017-12-19 08:07 PM
看來這間的老闆到店長
都是重度患者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17-12-21 04:16 PM
最有趣的是最后店長 “強調如果因此判斷錯誤,後果恐不堪設想。” ... 這不是蓄意加害嗎?
作者:
jos123456s
時間:
2017-12-21 04:18 PM
你要習慣這裡是台灣
老闆的天下
勞工的地獄
政府的默劇
作者:
love0937549525
時間:
2017-12-22 01:09 AM
燒死人了誰要負責
要追究刑責啊
作者:
yy616628yy
時間:
2017-12-22 08:56 AM
根本鬧事 都失火了
還打卡 真的有人不幸的話 誰來負責
作者:
borgqueue
時間:
2017-12-22 04:02 PM
這就是台灣的老闆
要死大家一起死
賺錢當然是老闆自己賺
作者:
good8021
時間:
2017-12-23 02:39 AM
神經病
原本出事也不是自己扛
沒事惹事上身
作者:
weikoka
時間:
2017-12-23 08:38 AM
要是不小心鬧出人命就很慘了
作者:
shiangyl
時間:
2017-12-23 11:52 AM
台灣慣老闆不易外
不把員工當人看
作者:
kcc986
時間:
2017-12-23 04:29 PM
那店長大大,你是不是要最後走,因為你是店長阿
還是因為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作者:
freedomj
時間:
2017-12-23 04:43 PM
太狂了,這店長視生命如身外之物,員工幾條命都不夠用
作者:
hunter10817
時間:
2017-12-23 05:15 PM
這老闆也太誇張了
還打卡我還不打死你
作者:
Angelruler
時間:
2017-12-23 08:26 PM
前幾天看到新聞真的很沒良心,這樣的店只為了自己的錢財不顧他人生命安全,如果真的發生了意外的話,一定會比他為了省點錢不顧員工的生命來的多,但是就算有再多的錢也買不回失去的生命,如果我是那間店的員工我應該會去勞工局舉報不良的店。
作者:
Amazing_VIP
時間:
2017-12-23 08:53 PM
老闆是瘋了吧 別人的命都不是命
作者:
ivanlikeyou
時間:
2017-12-23 09:23 PM
員工還好沒事 不過已經心寒了 相信都做不久了
作者:
ubs
時間:
2017-12-23 09:28 PM
這種店還能做下去嗎?快走吧~!!
作者:
kashieins
時間:
2017-12-23 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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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nimonya
時間:
2017-12-23 09:54 PM
很多台灣的管理階層真的不把員工當一回事,只怕自己吃虧
作者:
issuu
時間:
2017-12-23 10:13 PM
如果真是這樣
真不知他如何看待生命
作者:
jackye
時間:
2017-12-23 10:36 PM
這店長腦子有洞啊,都火了還不讓人撤離,還要求打卡和收東西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7-12-23 11:01 PM
怎麼有這樣的老闆~死要錢~如果真的被燒死那些錢剛好可以用嗎~
那也請替員工想想吧~你賠不起別人的人生家的~
作者:
gn01219021
時間:
2017-12-24 01:10 AM
怎一堆活老百姓 有活在現實中嗎
作者:
a445688108
時間:
2017-12-24 10: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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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b36996
時間:
2017-12-24 01:06 PM
這也充分表現出 台灣低薪不在意人才的最佳典範
這店長太瞎了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7-12-24 01:24 PM
所以法規要規範好之下也請各個單位做好防災演練跟防災資訊,至少慌亂時有個依據,當下應該要疏離客人、員工以防人命再來才是財產財物損失防護也避免造成更大的財損.. 當然要強制立法請營業店家投保防災險以免造成損失求償無門.. 總之,災害發生並非意願但是有時多加防範也無法避免時就要懂得取捨..
作者:
convey
時間:
2017-12-24 01:29 PM
哪有人逃命還在管生命財產的呀,真的是太誇張了
作者:
alumy111
時間:
2017-12-24 02:29 PM
好笑!
如果客人還沒買單,難道要同時請客人排隊買單才能走?
若因這樣要求,客人來不及逃生,責任怎麼算?!
作者:
as8558sa
時間:
2017-12-24 02:30 PM
呵呵 錢永遠擺第一 生財工具當然得先保護好
作者:
e401228
時間:
2017-12-24 02: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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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kerlife
時間:
2017-12-24 02:41 PM
老闆心態不意外
年輕時候當過一陣子汽車半技工
騎車幫客戶去拿鑰匙路上被違規迴轉車撞上
問老闆有沒有空幫我開個貨車載撞壞的車回來
但老闆只回說自己想辦法,甚至沒問我人怎麼了就掛電話
作者:
hank620
時間:
2017-12-24 02:49 PM
人間冷暖 讓人不寒而慄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7-12-24 04:11 PM
老實說
要俺是員工
一定哪手邊的酒瓶或什麼的打下去
他這是在謀殺
而俺是在緊急避難
作者:
jiro0611
時間:
2017-12-24 04:18 PM
這什麼待人之道,之後怎麼帶人?
事情結束後員工應該直接走給你看。
作者:
seraphig
時間:
2017-12-24 04:35 PM
這個老闆有病是吧??
都火災了還不讓人跑??就算是會判斷錯誤也該相信火場時逃災訓練吧??
除非這家店沒有做這種公共安全消防演練,這樣的話應該對老闆有連帶責任吧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7-12-24 04:37 PM
台灣的老闆不就是這樣
死再多也不是死我家的這種心態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17-12-24 04:50 PM
是不會當作功德嗎
竟然還找媒體報導
根本意圖傷害台灣經濟
應該馬上用國安法處理這群員工才對
作者:
veryshit2002
時間:
2017-12-24 04:58 PM
集體辭職吧
還替這樣的傢伙做事太浪費生命
作者:
slo02
時間:
2017-12-24 05:04 PM
香港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最後集團還要公展道歉
作者:
gakko
時間:
2017-12-24 05:14 PM
店員還真留下啊
換我早就走了 第二天再補個辭職信
作者:
leehung86
時間:
2017-12-24 05:21 PM
本帖最後由 leehung86 於 2017-12-24 05:31 PM 編輯
這店長也太有趣了,火災還要先打卡收拾,難不成是當員工及客人都不死身嗎?既不會被燒燙傷也不會被煙嗆傷嗎?火災在11F餐廳在9F,真延燒到9F且因店長的要求導致有客人或員工因而受傷或死亡,店長可是要背上業務過失傷人/業務過失致死罪,前者可能僅是民事賠償或精神撫慰金,後者的話是刑事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這些絕對比店內的耗材及裝潢及當天收入貴多了。
作者:
aa2263
時間:
2017-12-24 05:29 PM
不是老闆有問題,就是這篇文章謝錯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7-12-24 05:34 PM
有本事火都燒門口了店長還可以在裡面淡定的收店
作者:
overboardbyrw
時間:
2017-12-24 05:35 PM
這樣的心態真的很可怕也很變態ㄟ,難道生命比較低賤嗎
作者:
小馬ㄧㄝ
時間:
2017-12-24 05:36 PM
有點離譜的店家
這樣哪個員工敢跟
別再說人難請了....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7-12-24 05:39 PM
說真的 火警警報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當派遣時就遇過 公司當天要做火警演習 我們部門的嫌太熱沒有去 結果殊不知一樓女廁真的電線走火燒起來了 幸好當時燒起來廁所和我們部門的是不同棟 結果我們全被罵到臭頭
作者:
kix29936859
時間:
2017-12-24 05:41 PM
這樣的店 可以離職了 部要去了
作者:
asd_1237717
時間:
2017-12-24 0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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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ttle5268
時間:
2017-12-24 05:52 PM
這老闆很聰明阿 保錢財 假如燒死人了也可以推說是他來不及跑之類的 反正不用負啥責任
作者:
tatinic
時間:
2017-12-24 05:54 PM
太誇張了吧!人命不是你能賠得起的,太扯了啦!
作者:
yastern
時間:
2017-12-24 06:23 PM
這店長還真勇敢拿一群人的命一氣陪葬根本不知道嚴重性
作者:
magickeven
時間:
2017-12-24 06:59 PM
還是逃命要緊
自己受傷還是掛了,這種老闆大概會推託還是跑路吧...
作者:
yahourt
時間:
2017-12-24 10:01 PM
勸各位員工最好快快離職吧
這種摜老闆哪天真會把你們給害死
工作再找就有了
作者:
孤獨※
時間:
2017-12-24 10:43 PM
誰要負責根本鬧事 都失火了
還打卡 要追究刑責啊
作者:
諾于
時間:
2017-12-24 10:56 PM
應該丟下這個店長都去逃生才對...
他愛留就讓他留阿?
想死就讓他自己死,何必陪他一起死...
作者:
jkl781245
時間:
2017-12-24 11:37 PM
老闆先吃屎吧 過來跟我單雕 馬上讓你GG 冠老闆吃屎
作者:
maxpowerr
時間:
2017-12-24 11:41 PM
台灣的勞工好慘,沒人權,像奴隸,拜託這次抗議能改善!
作者:
zpaubnduta
時間:
2017-12-24 11:48 PM
先打卡下班?那店長要以身作則墊後,等所有店員都打完卡走了以後,店長還要把店裡的帳算一算沒錯帳,該關的電都關好再離開唷!
作者:
Oo都筑oO
時間:
2017-12-24 11:58 PM
打你卡個頭,店長你給我留下來滅火。
作者:
dodocat
時間:
2017-12-25 12:07 AM
真扯的店長
如果出人命誰要負責?
相信這種時候沒打卡老闆也不會怪的!
作者:
aaaa98560
時間:
2018-1-3 08:46 AM
這個店長一定會有報應的~別人的命就不值錢
作者:
狼剪
時間:
2018-1-3 09:25 AM
就是有這種草菅人命的主管
作者:
l128827
時間:
2018-1-3 11:21 AM
店長和老闆真有默契,一個叫打卡,一個問客人有沒有買單。
作者:
dunkylu
時間:
2018-1-3 01:02 PM
要錢不要命
遇到這種老闆還是早點離開比較好
作者:
ella1229
時間:
2018-1-3 03:17 PM
如果出人命的話,
只要那個老闆和店長在記者面前跪一下,
然後恐龍法官再判個兩、三年徒刑,
出來之後又一條好漢了...
作者:
ai612
時間:
2018-1-3 07:39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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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ubleint
時間:
2018-1-3 09:27 PM
這個店長應該直接燒死算了,人渣
作者:
mib03190928
時間:
2018-1-4 12:04 A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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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o198412
時間:
2018-1-4 04:57 AM
集體訴訟 告死manager
除非不過火一般只往上燒 所以隔兩樓應該沒有多大的危險_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8-1-4 06:37 AM
可以看出台灣人命不值錢啊
作者:
gero7412
時間:
2018-1-4 11:37 AM
哈哈哈哈哈
怎麼會有這麼不知變通的店長
哈哈哈哈哈
作者:
q5564554
時間:
2018-1-4 01:59 PM
制式化腦袋真的會害死人
作者:
bibi0001
時間:
2018-1-4 05:08 PM
真的太誇張
人命能開玩笑的嗎?
要是真的出事情的話
店長負責起責任嗎?
作者:
ng300
時間:
2018-1-4 05:42 PM
這什麼公司...什麼店長
都發生嚴重事故了
居然第一時間不是疏散
是打卡...真的是有病...
作者:
JM1021
時間:
2018-1-4 06:51 PM
XD 典型的要錢不要命 聽到警報不逃 等到時後濃煙來了就逃不了了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8-1-5 07:57 AM
人命是小事情嗎?還打卡!這個店長是白癡嗎?
作者:
okano00014
時間:
2018-1-8 12:28 AM
這位老闆真是有問題吧@@!
作者:
有你的那天
時間:
2018-1-8 06:24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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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ly005
時間:
2018-1-8 06:56 PM
東西全給店長收好了,其他人下班吧,這種腦殘的人,燒一燒,看會比會比較好
作者:
apple19424
時間:
2018-1-26 0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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